律藏导读

律藏记录僧团戒条与制戒因缘。巴利律与汉译诸律可以对读,条数并不完全相同。

本页分三层陈述:其一,早期原典的记载;其二,现代学者的研究与争论(如安那律陀 Anālayo、布朗霍斯特 Bronkhorst、贡布里希 Gombrich、拉莫特 Lamotte、平川彰、水野弘元等);其三,后世各部派与传统如何重新诠释。请留意:「原始佛教」与「部派佛教」是现代学术概念,并非古代僧团的自称;不同部派保存不同传本,经文异读本身即是佛教史的一部分。

前言

本篇是「原始佛教」子单元的第五篇,导读佛教三藏中的「律藏」(Vinaya)。律藏表面上是僧团的规则手册,实际上是一座宝库——每一条戒律的背后,都有一段「制戒因缘」的故事,记录了早期僧团的生活、人物、争议与转折。理解律藏,就是理解佛教僧团如何在现实社会中运作。一般读者可由此认识佛教戒律的基本形态;佛学学生可掌握巴利律与汉译五部律的大致分布;实修者则可在自己的持戒实践中,了解每一条规则背后的慈悲精神与时代背景。

原典证据

律藏的基本结构,在各部派之间大体一致,又各有特色。巴利律藏(Pāli Vinaya)分为三大部分:《经分别》(Sutta-vibhaṅga)、《犍度》(Khandhaka)与《附随》(Parivāra)。《经分别》是比丘波罗提木叉(Pātimokkha)、比丘尼波罗提木叉的逐条解释,每条戒都附上「制戒因缘」——也就是佛陀为什么制这条戒的故事。《犍度》则记录僧团的各种仪式与日常制度,从出家仪式、安居、自恣,到衣服、卧具、疾病医药等琐事,包罗万象。

以最初制戒为例:巴利《律藏·大品》记载,成道后最初的十二年,僧团并没有正式的戒律——因为当时的比丘们「善法充满」,没有需要制戒的过失。巴利律第一波罗夷(Bu Pj 1)以须提那(Sudinna)行淫的事例,说明淫戒的制立。这个「十二年无戒」的传说,被现代学者普遍认为带有理想化的色彩——它反映了后世编纂者对「原始僧团纯净」的想像,但也暗示了戒律是「因事制戒」、逐渐累积的产物,而非佛陀一次性颁布的完整法典。

汉译方面,传说中的「五部律」是:《四分律》(法藏部 Dharmaguptaka)、《五分律》(化地部 Mahīśāsaka)、《十诵律》(说一切有部 Sarvāstivāda)、《僧祇律》(大众部 Mahāsāṃghika)、《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五部律的内容大同小异,但在戒条数目、制戒因缘的细节、以及僧团制度的具体规定上,各有特色。巴利比丘戒经为 227 条(比丘波罗提木叉)。汉译诸律的条目并不相同,可对读《四分律》T 1428与《十诵律》T 1435。这种差异,是部派分化在文献上的直接见证。

文献异读与现代学术争议

关于律藏的形成过程,现代学术界已经累积了相当多的研究,但仍有不少核心问题尚无定论。

有共识的事实:第一,戒律的确是「因事制戒」、逐渐累积而成的——这一点从律藏本身的叙事结构就能看出:每条戒都有一个具体的「因缘故事」,是对某个具体事件的回应。第二,「波罗提木叉」(Pātimokkha)作为定期诵戒的仪式,在早期僧团中就已经存在——这是各部派律藏都共同承认的事实。第三,部派分裂的核心原因之一,就是戒律的争论——佛灭后约百年的「毘舍离结集」(第二次结集),就是因为对「十事」(十项戒律问题)的不同见解而引发的,最终导致根本分裂。

尚有争论的假说:第一,最早的戒律文献是什么形态?早期学者认为,波罗提木叉的「戒经」(pātimokkha-sutta)是最早成形的部分,后来才逐渐加上「经分别」的解释与「犍度」的制度。也有学者指出:波罗提木叉的条文本身就可能有一个长期演变的过程——最初可能只有极少数的「性罪」(不论佛陀制不制,本来就是错的行为),后来才逐渐加上更多「遮罪」(因为佛陀制戒才成为错误的行为)。

第二,巴利律是否最古老的律藏?长期以来,南传传统认为巴利律是最古老、最权威的;但现代比较研究发现:汉译《十诵律》《四分律》等与巴利律平行的段落,有时保留了更古老的形态。例如:某些在巴利律中已经高度系统化的制度,在汉译律中还保留着较为松散、原始的形态。这意味着:要判断哪一部律更「古」,只能逐条比较,不能预设立场——这与「阿含经」的比较方法完全一致。

第三,「制戒因缘」故事的历史可信度如何?律藏中的因缘故事,文学性很强,人物形象鲜明,情节曲折。问题在于:这些故事在多大程度上是「历史记录」,又在多大程度上是「说法方便」?现代学者多认为:因缘故事的核心冲突(某比丘做了某事,被人批评,佛陀制戒)大体可信,但其中的细节描写(如人物的对话、心理活动)则多经过后世编纂者的修饰与润色。正如法国学者拉莫特所言:律藏是「历史与小说的混合体」,不能把它当作单纯的编年史来读。

后世诠释史

律藏形成以后,本身也经历了长期的再诠释过程。

在部派时期,各部派在自己所传的律藏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出「律本」与「律疏」的传统。说一切有部后来编纂了《毘尼母经》《律二十二明了论》等解释性著作,把戒律条文与阿毘达磨的哲学体系结合起来。法藏部则特别重视戒律的「相应」系统——每一条戒都与特定的教理相呼应。

大乘兴起后,「戒律」的观念面临挑战。一方面,大乘经典如《梵网经》《优婆塞戒经》提出了「菩萨戒」的概念——把戒律从「僧团规则」扩展为「一切修行者的道德准则」。另一方面,中观学者(如龙树)主张:真正的「持戒」是「无相戒」——内心不起恶念,比外在的规条更重要。这种「重意轻相」的倾向,后来在密教中发展到极致,出现了「以实证取代戒律」的各种方便说。但实际上,即使在最「自由」的大乘宗派,僧团的基本戒律仍然是维持团体运作的基础——否则僧团早就瓦解了。

汉传佛教方面,戒律的传播与本土化有一个独特的过程。唐代道宣律师创立「律宗」,以《四分律》为所依,并用大乘圆教的精神来解释《四分律》——这就是「圆融三学」的著名主张:把小乘的戒律,解读为大乘菩萨行的基础。这种「以大乘释小乘」的解释方式,是汉传律学的一大特色。日本佛教则更为激进:镰仓时代以后,禅、净土、日莲等新宗派的祖师们先后宣布:「末世时代,僧团戒律已经无法实践」,从而开创了「居士佛教」或「职业僧」的新模式——僧侣可以娶妻、吃肉、喝酒,这在印度与南传看来是不可思议的。

藏传佛教则主要继承了「根本说一切有部」的律藏传统,并结合密教的「三昧耶戒」,形成了「别解脱戒+菩萨戒+密乘戒」的三戒体系。南传佛教方面,巴利律一直是僧团生活的绝对权威,直到今天,上座部佛教的比丘仍然每半个月诵一次波罗提木叉,这一传统已经延续了两千多年。

对实践者的启示

面对庞大的律藏文献,实践者常会感到两极化的困惑:要么觉得「戒律太多太繁琐,根本做不到」,要么觉得「只要心好,守不守戒无所谓」。这两种态度都需要调整。

第一,理解「制戒因缘」的精神,比死记条文更重要。每一条戒律的制定,都是为了保护僧团的和谐、保护比丘的修行、保护在家信众的信心。当我们了解这背后的因缘故事,就不会把戒律视为外在的束缚,而是看到其中的慈悲与智慧。例如:佛陀制订「不非时食」(过午不食)这条戒,最初的因缘是一位比丘因为晚上出来乞食,被在家居士误会为「深夜游荡」,从而影响了僧团的名誉——这条戒的本意是保护僧团与社会的关系,而不是为了折磨人。

第二,区分「根本戒」与「支支末节」。对于在家实践者来说,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是核心;对于出家众来说,波罗夷(四项重戒)与僧残(十三项次重戒)是根本。其余的「突吉罗」(轻罪)则更多是僧团生活的礼仪与规范——它们很重要,但不是解脱的必要条件。现代实践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处境,权衡轻重,而不必因为无法完全做到所有细节而感到沮丧。

第三,本文另外区分「EBT 原教旨主义」在戒律问题上的表现。有些人认为:只有巴利律才是「真正的佛陀制定的戒律」,汉传的《四分律》《百丈清规》都是后人篡改的,应该完全抛弃。这种看法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戒律必须适应时代与社会。佛陀当年制戒,就是「随犯随制」——他从未颁布一部「永不修改」的法典。一种常见的读法是:制戒本来随当时的情况而立,后世也可以依同一原则理解新的处境。真正的「持戒」,是持护戒律背后的「护心」精神,而不是机械地照搬二千五百年前的每一条细节。

参考文献

原典文献

现代学术研究

实修导向

  • 巴利《律藏》(Vinaya Pitaka),SuttaCentral 网页版
  • 汉译《四分律》(姚秦佛陀耶舍译),《大正藏》第二十二册(T 1428),CBETA 电子佛典
  • 平川彰《印度佛教史》(庄昆木译,商周出版)
  • 泰国森林传承关于比丘日常戒律的开示
  • 汉译《十诵律》(后秦弗若多罗译),《大正藏》第二十三册(T 1435),CBETA 电子佛典
  • 拉莫特《印度佛教史》(Lamotte, History of Indian Buddhism)
  • 在家居士五戒与八关斋戒的实践指南

相关整理另见律藏分部。

斯里兰卡阿努拉德普勒祇陀林大塔的侧面(香港佛学研究馆)
祇陀林大塔(阿努拉德普勒)

Wikimedia Commons / CC BY-SA 4.0 / Wimukthi Band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