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土真宗专论:本愿念佛与肉食妻带的制度背景
本页分三层陈述:其一,亲鸾《教行信证》等宗典与《本愿寺文书》等传统文献的记载;其二,现代学者(如前田慧云、井上光贞、福田亮成、瑞剑师、石井超等)对真宗教义与制度史的研究;其三,明治以降在国家制度下,真宗作为「家居佛教」的自我再定位。
本页分三层陈述:其一,亲鸾《教行信证》等宗典与《本愿寺文书》等传统文献的记载;其二,现代学者(如前田慧云、井上光贞、福田亮成、瑞剑师、石井超等)对真宗教义与制度史的研究;其三,明治以降在国家制度下,真宗作为「家居佛教」的自我再定位。请留意:本篇涉及僧侣肉食、娶妻等制度转变,是史学议题,并不对今日任何传统的戒律实践作是非判断;「恶人正机」是亲鸾特定脉络下的教义命题,不应脉络化地当作道德主张。
前言
本篇专论日本净土真宗——由亲鸾(1173–1263)开创、以「本愿念佛」为核心的日本最大民间佛教宗派之一。核心问题有三:亲鸾为何在法然门下再进一步,提出「恶人正机」?真宗的「他力」信仰,与其僧侣制度(尤其肉食妻带)之间有怎样的历史关联?一八七二年(明治五年)太政官布告在这段制度史中扮演了甚么角色?一般读者可借此了解真宗为何至今仍是日本信徒最多的佛教宗派之一;佛学学生可把它与中国净土宗、日本净土宗对读,理解「他力」思想的极致形态;实修者则可从中看到:信仰形态与僧团制度之间,从来有深刻的互动。
亲鸾与本愿念佛
亲鸾幼名松若丸,九岁于比叡山出家,在天台宗的「山门」体系下修行约二十年。二十九岁(1201年)前后,因对当时比叡山佛教的实况感到不满,而于吉水拜入法然(1133–1212)门下,成为专修念佛的行者。此后因「承元法难」(1207年,朝廷对专修念佛一派的弹压),亲鸾被流放越后(今新潟一带),其后于关东地区(今东京、玉一带)活动约二十年,著述立教,晚年回到京都。其代表性著作《教行信证》(全称《教行信证类》)约成书于十三世纪二十年代,是真宗根本圣典。
亲鸾思想的核心,是对阿弥陀佛「本愿」(pūrva-praṇidhāna,过去所发之誓愿)的绝对信凭。他认为:在末法时代,人靠自力修行(持戒、禅定、智慧)几乎不可能解脱;唯一的出路,是完全信靠阿弥陀佛于因地所发的「四十八愿」,尤其第十八愿(设我得佛,十方众名至心信乐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念佛的重点,不在于行者「念了多少遍佛号」,而在于「信凭本愿」的一心——所谓「一念信凭」,决定往生。
由此而有真宗最具争议也最具特色的命题:「恶人正机」。亲鸾在《教行信证》中反复申说:阿弥陀佛的本愿,本来就是为「善人」之外的「恶人」而发;善人尚可靠自力修行稍作努力,恶人却除了仰赖他力之外别无出路,因此恶人恰恰是本愿念佛的真正对象。这一命题把善恶、自力他力的顺序整个翻转过来:不是「因为你是好人所以能往生」,而是「正因为你自知无力自救,本愿才对你生效」。现代学者多认为:这一思想与亲鸾自身被流放、长期与农村下层社会接触的经历密切相关,是一种深刻的「贫穷者神学」。
真宗的教法与「门徒」形态
与日本其他宗派相比,真宗有几个突出的制度性特征。第一,真宗不强调僧团的出家戒律传承。亲鸾本人在流放期间即娶妻(传说与惠信尼结婚),其门下亦不严持出家戒相;真宗后世所谓「门徒」,本来就是在家信徒的称呼。第二,真宗强调「俗人即佛法」:在亲鸾看来,解脱的关键不在袈裟、寺院、仪式,而在于对本愿的信心;因此僧俗之间的界限,并不像旧有南都宗宗那样严格。第三,真宗在中世发展出强大的「讲」(信徒讲社)组织,深入农村,以乡村为单位形成信仰共同体——这是后来「一向一揆」(真宗信徒武装抗争)的社会基础。
下表把真宗与其思想上的母体——法然净土宗——以及中国净土宗作一对照:
面向
中国净土宗(昙鸾、善导一系)
日本净土宗(法然)
日本净土真宗(亲鸾)
核心依据
三经一论,念佛为往生行
专称念佛、选舍诸行
本愿信心为正因,念佛为报谢
对自力的态度
念佛兼重信与行
末法时舍自力,专念佛
彻底他力:连「念佛之行」也不是往生正因
僧俗关系
出家僧团为主
仍维持僧团形态
门徒即在家,僧俗界限宽
恶人观
恶人应念佛以忏悔
恶人亦得念佛往生
恶人正机:本愿本为恶人发
肉食妻带:历史上的长期实践
所谓「肉食妻带」,指出家僧侣既不素食、又娶妻生子。这在印度、中国传统戒律中是明显违制的,但在日本,却有相当长的实践背景。需要区分两个层次:在明治以前,这并不是国家法律「允许」的制度,而是在僧团内部实际存在、并被部分宗派(尤其真宗)合理化的生活方式。
从历史上看,日本僧侣娶妻并非始于明治。平安时代后期起,寺院社会已高度贵族化,不少「僧侣」实际上是世袭的寺院门迹(如门迹寺院的皇族、贵族子弟),其生活方式本就不同于严持戒律的头陀僧。镰仓新佛教诸开祖中,亲鸾娶妻、日莲亦有家室,这类做法在新兴宗派中渐渐成为常态。到了中世后期,真宗本愿寺作为强大教团,其末寺住持往往世代相传,子袭父职,客观上形成了僧侣娶妻的事实。换言之,在明治维新之前,「僧侣应不应娶妻吃肉」在日本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被严格执行的国家禁令——各宗自行裁量,真宗则早已把这类生活方式内化到自家的教义与制度之中。
但必须强调:这不等同于「国家从来允许」。在明治政府建立近代国家体制之前,日本关于僧侣生活方式的规范,主要是各宗内部的宗规与江户幕府的部分宗教政策,而非全国性法律;不同宗派、不同时代,实际宽严差异极大。
一八七二年太政官布告:制度化的转折
明治五年(1872),新政府在「神佛分离」、废佛毁释的大背景下,发布了一系列有关僧制的太政官布告,其中最常被引用的一项,是准许僧侣「肉食妻带」——具体内容大要为:废除过去对僧侣肉食、娶妻的禁止性规范,僧侣可依自由选择娶妻、食肉,亦可蓄发(即不必剃发)。此一布告在日本佛教制度史上是一个关键转折点:它把过去「事实上存在、但在戒律层次上被视为违制」的生活方式,正式纳入国家许可的制度框架。
从史学角度看,此一转折有几层意义。第一,它标志着佛教从「国家宗教/镇护国家体系」中被释放出来,转型为近代意义上的「宗教法人」:僧侣不再是国家体制内的特殊身分,而近似于一种职业。第二,它在客观上极大利于真宗:真宗本来就把僧俗界限看得较宽,布告之后,其他宗派(禅、真言、天台等)的僧侣也开始普遍娶妻、食肉,日本佛教整体的「在家化」「世俗化」由此制度化。第三,此一政策也引发了佛教界内部的长期争论:部分护持戒律的僧团(如传统严律派、以及后来的青年僧运动)批评这是佛教的堕落;而从近代宗教社会学角度看,这其实是日本佛教适应近代国家、近代社会的一个必然步骤。
下表把明治前后的制度作一对照:
面向
明治以前(约当至江户末期)
明治五年(1872)太政官布告以降
戒律规范的来源
各宗宗规、传统戒律、部分幕府法令
国家立法与各宗宗教法人规则并行
肉食
原则上出家僧应素食,实际因宗因人而异
法律上解禁,僧侣可自由食肉
娶妻
真宗等部分宗派事实上允许,其他宗派讥为违制
全国性解禁,僧侣可娶妻
剃发
出家僧应剃发,事实上门迹世袭者例外
准许蓄发,僧侣外观不再强制
僧团性格
带有国家宗教、门迹世袭色彩
近代宗教法人、可娶妻食肉的「职业宗教人」
后世诠释史
真宗在明治以降的自我理解,有几个重要方向。第一,以「门徒」自居:真宗把自己定位为「在家佛教」的典型——信徒不必出家,过日常家庭生活,同时凭本愿信心往生净土;这一定位在明治布告之后被进一步强化。第二,出于社会运动:明治至昭和初期,真宗本愿寺派内部曾出现大量社会事业(学校、医院、社会救济),这与其「贫穷者救济」的神学传统有内在关联。第三,当代的反思:战后以降,也有真宗内部学者与僧侣重新讨论「肉食妻带」是否本来就是亲鸾的本意,还是后世制度演变的结果;这类讨论并非要求恢复古制,而是试图在近代社会中重新说清楚:真宗的「他力信仰」,究竟与僧侣的生活方式应当是甚么关系。
对实践者的启示
对修行者而言,真宗历史最值得深思的,也许是「他力」与「制度」之间的张力。亲鸾当年提出恶人正机,是要把信仰从严格的戒律、复杂的仪式中释放出来,交给最平凡、最自觉无力的人;后世真宗却在制度上发展出强大本山、寺请、门徒组织,乃至在明治布告后进一步把僧侣的世俗生活制度化。这一过程本身说明:任何强调「回到本心、不重形式」的运动,在历史中都不免要制度化;问题不在于是否制度化,而在于制度是否还能服务于最初的那个「对恶人、对弱者的慈悲」。同时也要避免两种偏见:一是把真宗的肉食妻带当作「佛教堕落」的证据——这忽略了日本佛教长期的社会脉络;二是把任何传统的僧团生活方式当作「唯一正确」——历史上各种形态,都是佛法在不同土壤中的呈现。
参考文献
原典文献
现代学术研究
实修导向
- 亲鸾《教行信证》,《大正藏》第八十三册,CBETA 及真宗圣典编纂处本
- 井上光贞《国家与佛教》(岩波书店)
- 亲鸾《御文章》(真宗日常信仰读本,有现代日译及汉译本)
- 法然《选择本愿念佛集》,《大正藏》第八十三册,CBETA
- 福田亮成《亲鸾の教学》(春秋社)
- 瑞剑《亲鸾:その人と思想》(他力信仰入门书)
- 「明治五年太政官布告」相关原文,《法令全书》收录,日本近代史料集
- 家永三郎《日本思想史上的佛教》(岩波书店)
- 指导真宗「门徒」日常信仰的启蒙书籍(如『日常の真宗』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