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藏部与四分律

法藏部传下的《四分律》,是汉传律宗所受用的戒本来源。

本页分三层陈述:其一,汉译《四分律》与部派系谱资料中法藏部的记载;其二,现代学者的研究与争论(如拉莫特 Lamotte、平川彰、水野弘元、印顺法师等);其三,从唐代道宣创立南山律宗,到日韩佛教的传承——法藏部如何成为东亚出家戒律的源头。请留意:「原始佛教」与「部派佛教」是现代学术概念;今日汉传、日韩佛教的出家戒,其实都承袭了法藏部一系的律藏传本,这是部派佛教留给东亚最具体的遗产。

前言

本篇介绍部派佛教中对东亚影响最具体的一支——法藏部(Dharmaguptaka)。它之所以重要,不在于自身在印度本土的兴盛,而在于它所传承的《四分律》成为此后两千年汉传、日韩佛教出家戒律的根本依据。核心问题有三:法藏部是怎么从部派中分出的?《四分律》的结构与地位如何?唐代道宣又如何把这部印度部派律藏,转化为汉传律宗的体系?一般读者可由此理解:今日汉传佛教的出家戒律,本身就是部派佛教的遗产;佛学学生可对照巴利律、藏传律与《四分律》的异同;实修者则能以更诚实的历史眼光看待自己手中的戒本,既不神圣化,也不轻忽。

原典证据

法藏部(Dharmaguptaka)最重要的文献遗产,是汉译《四分律》(Dharmaguptaka Vinaya),由昙摩德伽罗(Dharmagupta,即法藏部传持者)于姚秦时期(五世纪初)译出,六十卷,收于《大正藏》第二十二册(T 1428)。律藏的结构分为四个部分(「四分」):初分(比丘戒)、二分(比丘尼戒)、三分(受戒、诵戒、安居、自恣等犍度)、四分(灭诤、法双、调部等附录与房伽度)。这是汉传佛教所依止的根本律藏。

部派系谱方面,玄奘译《异部宗轮论》记载:法藏部从上座部(分别说部系)分出,其特有宗义包括「佛在僧数」(佛陀属于僧团之中,不离僧而独存)、「说佛出世间」等(此为大意转述,非逐字引文)。真谛《部执异论》、南传《岛史》《大史》亦列此部,但系属与名目略有出入——南传把法藏部列为分别说部的一个支派,汉传则把它放在上座部系的下游。

阿育王石刻里是否出现「法藏部」这个名称,读法仍有讨论,敕文本身见 The Edicts of King Asoka。此外,中亚(如新疆、健陀罗)出土的梵文佉卢文残片,被现代学者考订为法藏部律藏的传本,说明此部曾沿丝路东传。

文献异读与现代学术争议

第一个问题是《四分律》是否确为法藏部所传。相传译主昙摩德伽罗即「法藏部」的梵音意译,因此传统说法认为《四分律》就是法藏部的律藏。现代学者多接受这一归属,但也指出:汉译《四分律》是在四世纪末五世纪初译出,距离法藏部成立已数百年,其间经过口传与文字定型,文本层次可能并非单一(一般认为)。

第二个问题是法藏部与分别说部的关系。南传系谱把法藏部列为分别说部(Vibhajjavāda)的后裔之一;汉传《异部宗轮论》则把它列为从上部分出的独立部派。现代学者(如平川彰、拉莫特)多认为:法藏部在教理上与分别说部有亲近性(如「佛在僧数」的立场与锡兰上座部的某些倾向相合),但它在戒律传承上发展出独立的「四分」结构,因此被视为一个独立部派。二者的谱系关系,《异部宗轮论》T 2031与南传系谱的说法并不完全相同。

可以区分「有共识的事实」与「尚有争论的假说」。共识包括:《四分律》是法藏部一系所传的律藏,且为今日汉传佛教所依;法藏部曾经由中亚东传,影响了汉地乃至日韩的戒律传承;其宗义(尤其「佛在僧数」)在《异部宗轮论》中有明确记载。尚有争论者则包括:法藏部成立的确切年代;它与分别说部、化地部等近邻部派的确切先后;以及《四分律》中哪些条目是法藏部时代新增、哪些是更早的共传戒律(这属于比较律学的专门问题,至今无定论)。

后世诠释史

法藏部在东亚的命运,是所有部派中最为幸运的一支——它的律藏成为一个文明圈的出家戒律根基。在印度本土,法藏部约在七世纪前后已不再作为独立团体活跃;但它的《四分律》早在五世纪初已译为汉文,此后在中国生根。到了唐代,道宣(五九六—六六七)以《四分律》为根本,综合大乘思想,开创「南山律宗」(又称南山宗),成为汉传佛教律学的正统。道宣的贡献在于:他没有把《四分律》仅当作部派律条来背诵,而是以「圆融教主」的立场,把法藏部的戒律与大乘菩萨戒、中国僧团的实际运作结合起来——这是典型的「地域化、诠释化」过程。

其后,律宗由鉴真东传日本,成为日本律宗的源头;高句丽、新罗僧侣亦入唐求法,把《四分律》与南山疏抄带入朝鲜半岛。因此今日韩国、日本、越南的汉传出家僧团,其出家戒的传承依据,实际上都可追溯到法藏部的《四分律》——这是部派佛教留给东亚最具体的制度遗产。相对于此,藏传佛教采用的是另一支(根本说一切有部)的律藏,锡兰、泰国、缅甸等南传佛教则采用巴利律(分别说部系)。于是在当代世界,三大传统正好对应了三部派的律藏:汉传=法藏部,藏传=说一切有部,南传=分别说部。

对实践者的启示

对汉传出家与在家弟子而言,法藏部的意义不在于它是某个古代部派,而在于:我们今日所依的出家戒本,本身就是一个部派的产物。这一认知有两层启示。第一层是历史眼光:当我们持《四分戒本》诵戒时,要知道这不是「佛陀当日亲口原样」的唯一版本,而是法藏部数百年间传承、定型、再经汉地译出与诠释的产物;南传、藏传另有其律藏,条目与细节互有出入。理解这一点,不会削弱戒律的价值,反而让我们更诚实地面对传承。第二层是修行态度:部派时代的论师能够在戒律上精益求精(《四分律》的编纂本身就是对僧团生活的系统化整理),这提醒我们——戒律的精神在于防非止恶、和合僧团,而不在于把某一传本神化为唯一权威。同时也要避免另一种偏差:因为知道「这是部派的传本」就轻忽戒律。历史上的部派为了一部律藏可以分裂、可以远行千里求法,这种对戒律的郑重本身,正是值得后人学习的地方。

参考文献

原典文献

现代学术研究

实修导向

  • 昙摩德伽罗译《四分律》,《大正藏》第二十二册(T 1428),CBETA 电子佛典
  • 平川彰《印度佛教史》(庄昆木译,商周出版)
  • 道宣《四分律行事钞》(CBETA 有录,律宗根本典籍)
  • 玄奘译《异部宗轮论》,《大正藏》第四十九册,CBETA
  • 拉莫特《印度佛教史》(Lamotte, Histoire du bouddhisme indien)
  • 圣严法师有关戒律与汉传佛教的导读著作
  • 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大正藏》第四十册,CBETA
  • 印顺《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正闻出版社)
  • 广化律师《四分律比丘戒本讲座》等汉传律学入门书

相关整理另见律宗。

新北市法鼓山的寺院建筑,当代汉传道场(香港佛学研究馆)
法鼓山(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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