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藏部與四分律
法藏部傳下的《四分律》,是漢傳律宗所受用的戒本來源。
本頁分三層陳述:其一,漢譯《四分律》與部派系譜資料中法藏部的記載;其二,現代學者的研究與爭論(如拉莫特 Lamotte、平川彰、水野弘元、印順法師等);其三,從唐代道宣創立南山律宗,到日韓佛教的傳承——法藏部如何成為東亞出家戒律的源頭。請留意:「原始佛教」與「部派佛教」是現代學術概念;今日漢傳、日韓佛教的出家戒,其實都承襲了法藏部一系的律藏傳本,這是部派佛教留給東亞最具體的遺產。
前言
本篇介紹部派佛教中對東亞影響最具體的一支——法藏部(Dharmaguptaka)。它之所以重要,不在於自身在印度本土的興盛,而在於它所傳承的《四分律》成為此後兩千年漢傳、日韓佛教出家戒律的根本依據。核心問題有三:法藏部是怎麼從部派中分出的?《四分律》的結構與地位如何?唐代道宣又如何把這部印度部派律藏,轉化為漢傳律宗的體系?一般讀者可由此理解:今日漢傳佛教的出家戒律,本身就是部派佛教的遺產;佛學學生可對照巴利律、藏傳律與《四分律》的異同;實修者則能以更誠實的歷史眼光看待自己手中的戒本,既不神聖化,也不輕忽。
原典證據
法藏部(Dharmaguptaka)最重要的文獻遺產,是漢譯《四分律》(Dharmaguptaka Vinaya),由曇摩德伽羅(Dharmagupta,即法藏部傳持者)於姚秦時期(五世紀初)譯出,六十卷,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二冊(T 1428)。律藏的結構分為四個部分(「四分」):初分(比丘戒)、二分(比丘尼戒)、三分(受戒、誦戒、安居、自恣等犍度)、四分(滅諍、法雙、調部等附錄與房伽度)。這是漢傳佛教所依止的根本律藏。
部派系譜方面,玄奘譯《異部宗輪論》記載:法藏部從上座部(分別說部系)分出,其特有宗義包括「佛在僧數」(佛陀屬於僧團之中,不離僧而獨存)、「說佛出世間」等(此為大意轉述,非逐字引文)。真諦《部執異論》、南傳《島史》《大史》亦列此部,但系屬與名目略有出入——南傳把法藏部列為分別說部的一個支派,漢傳則把它放在上座部系的下游。
阿育王石刻裡是否出現「法藏部」這個名稱,讀法仍有討論,敕文本身見 The Edicts of King Asoka。此外,中亞(如新疆、健陀羅)出土的梵文佉盧文殘片,被現代學者考訂為法藏部律藏的傳本,說明此部曾沿絲路東傳。
文獻異讀與現代學術爭議
第一個問題是《四分律》是否確為法藏部所傳。相傳譯主曇摩德伽羅即「法藏部」的梵音意譯,因此傳統說法認為《四分律》就是法藏部的律藏。現代學者多接受這一歸屬,但也指出:漢譯《四分律》是在四世紀末五世紀初譯出,距離法藏部成立已數百年,其間經過口傳與文字定型,文本層次可能並非單一(一般認為)。
第二個問題是法藏部與分別說部的關係。南傳系譜把法藏部列為分別說部(Vibhajjavāda)的後裔之一;漢傳《異部宗輪論》則把它列為從上部分出的獨立部派。現代學者(如平川彰、拉莫特)多認為:法藏部在教理上與分別說部有親近性(如「佛在僧數」的立場與錫蘭上座部的某些傾向相合),但它在戒律傳承上發展出獨立的「四分」結構,因此被視為一個獨立部派。二者的譜系關係,《異部宗輪論》T 2031與南傳系譜的說法並不完全相同。
可以區分「有共識的事實」與「尚有爭論的假說」。共識包括:《四分律》是法藏部一系所傳的律藏,且為今日漢傳佛教所依;法藏部曾經由中亞東傳,影響了漢地乃至日韓的戒律傳承;其宗義(尤其「佛在僧數」)在《異部宗輪論》中有明確記載。尚有爭論者則包括:法藏部成立的確切年代;它與分別說部、化地部等近鄰部派的確切先後;以及《四分律》中哪些條目是法藏部時代新增、哪些是更早的共傳戒律(這屬於比較律學的專門問題,至今無定論)。
後世詮釋史
法藏部在東亞的命運,是所有部派中最為幸運的一支——它的律藏成為一個文明圈的出家戒律根基。在印度本土,法藏部約在七世紀前後已不再作為獨立團體活躍;但它的《四分律》早在五世紀初已譯為漢文,此後在中國生根。到了唐代,道宣(五九六—六六七)以《四分律》為根本,綜合大乘思想,開創「南山律宗」(又稱南山宗),成為漢傳佛教律學的正統。道宣的貢獻在於:他沒有把《四分律》僅當作部派律條來背誦,而是以「圓融教主」的立場,把法藏部的戒律與大乘菩薩戒、中國僧團的實際運作結合起來——這是典型的「地域化、詮釋化」過程。
其後,律宗由鑑真東傳日本,成為日本律宗的源頭;高句麗、新羅僧侶亦入唐求法,把《四分律》與南山疏抄帶入朝鮮半島。因此今日韓國、日本、越南的漢傳出家僧團,其出家戒的傳承依據,實際上都可追溯到法藏部的《四分律》——這是部派佛教留給東亞最具體的制度遺產。相對於此,藏傳佛教採用的是另一支(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律藏,錫蘭、泰國、緬甸等南傳佛教則採用巴利律(分別說部系)。於是在當代世界,三大傳統正好對應了三部派的律藏:漢傳=法藏部,藏傳=說一切有部,南傳=分別說部。
對實踐者的啟示
對漢傳出家與在家弟子而言,法藏部的意義不在於它是某個古代部派,而在於:我們今日所依的出家戒本,本身就是一個部派的產物。這一认知有兩層啟示。第一層是歷史眼光:當我們持《四分戒本》誦戒時,要知道這不是「佛陀當日親口原樣」的唯一版本,而是法藏部數百年間傳承、定型、再經漢地譯出與詮釋的產物;南傳、藏傳另有其律藏,條目與細節互有出入。理解這一點,不會削弱戒律的價值,反而讓我們更誠實地面對傳承。第二層是修行態度:部派時代的論師能夠在戒律上精益求精(《四分律》的編纂本身就是對僧團生活的系統化整理),這提醒我們——戒律的精神在於防非止惡、和合僧團,而不在於把某一傳本神化為唯一權威。同時也要避免另一種偏差:因為知道「這是部派的傳本」就輕忽戒律。歷史上的部派為了一部律藏可以分裂、可以遠行千里求法,這種對戒律的鄭重本身,正是值得後人學習的地方。
參考文獻
原典文獻
現代學術研究
實修導向
- 曇摩德伽羅譯《四分律》,《大正藏》第二十二冊(T 1428),CBETA 電子佛典
- 平川彰《印度佛教史》(莊崑木譯,商周出版)
- 道宣《四分律行事鈔》(CBETA 有錄,律宗根本典籍)
- 玄奘譯《異部宗輪論》,《大正藏》第四十九冊,CBETA
- 拉莫特《印度佛教史》(Lamotte, Histoire du bouddhisme indien)
- 聖嚴法師有關戒律與漢傳佛教的導讀著作
- 道宣《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大正藏》第四十冊,CBETA
- 印順《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正聞出版社)
- 廣化律師《四分律比丘戒本講座》等漢傳律學入門書
相關整理另見律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