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傳佛教後弘期|佛經義理釋

下路弘法、上路弘法與教派形成時代。適合香港佛學課程與佛教學術研究修讀。

後弘期(phyi dar)自 10 世紀起,歷經下路、上路兩系弘法,重新引入印度佛教典籍與戒律,並促成四大教派形成。

下路弘法(smad ’jug)

藏地西部阿里地區,仁欽桑波(Rin chen bzang po, 958–1055)三度赴印,譯出大量經論,建托林寺,確立嚴格譯經規範。此系重視律藏與中觀唯識,為格魯派學風之先聲。

上路弘法(stod ’jug)

藏地東部,瑪爾巴(Marpa, 1012–1097)赴印師從那洛巴,傳回大手印與密教部續部,弟子米拉日巴(Milarepa)以苦修示現,開創噶舉派口耳傳承。

教派興起(11–15 世紀)

年代 事件
1073 昆·貢卻迥乃建薩迦寺,薩迦派興起
11 世紀 寧瑪派整理伏藏,大圓滿教法系統化
1409 宗喀巴建甘丹寺,格魯派成立
15–17 世紀 格魯派成為藏地主流,達賴、班禪轉世制度確立

與漢地交流

元明清三代,藏傳佛教與中原王朝政治互動頻繁,薩迦、帕竹、格魯各派先後主導藏區政教關係,亦影響蒙古佛教傳承。

教派形成對照

教派 核心法門 專頁
寧瑪 大圓滿 寧瑪派
薩迦 道果法 薩迦派
噶舉 大手印 噶舉派
格魯 五部大論 格魯派

後弘期確立的口耳傳承與寺院制度,使藏文甘珠爾、丹珠爾體系趨於完備,與漢文大藏經形成互補文獻庫。

歷史背景

朗達瑪滅佛後約百年,藏地佛教幾近斷絕。10 世紀起,阿里地區益希沃推動律制改革,仁欽桑波三度赴印譯經,開啟下路弘法;同時康區瑪爾巴赴印師從那洛巴,傳回大手印,形成上路弘法。兩路並進使印度晚期佛教典籍、戒律與密法重新流入藏地,並在 11–15 世紀促成寧瑪、薩迦、噶舉、格魯四大教派確立。

核心人物

人物 年代 貢獻
益希沃 10 世紀 律制改革、下路弘法先驅
仁欽桑波 958–1055 托林寺譯經、下路弘法
瑪爾巴 1012–1097 那洛巴傳承、上路弘法
米拉日巴 1040–1123 苦修示現、噶舉祖師
宗喀巴 1357–1419 格魯派創立
八思巴 1235–1280 薩迦帝師、元藏關係

教義體系

後弘期各派依不同印度傳承建立判教:寧瑪整理伏藏、確立九乘;薩迦以道果法融顯密;噶舉以大手印為核心;格魯則強調中觀戒律與先顯後密。新派(gsar ma)與舊派(rnying ma)之分亦在此期確立。

代表文獻

  • 仁欽桑波譯出之中觀、唯識論疏
  • 瑪爾巴譯出之大手印與那洛六法續部
  • 宗喀巴《菩提道次第廣論》
  • 薩班《辨中邊論》
  • 匯入甘珠爾、丹珠爾

與漢傳對照

面向 後弘期藏傳 同期漢傳
判教 四大教派確立 宋元禪淨合流
密法 活傳灌頂系統 唐密衰微
政教 元明薩迦、格魯主導 寺院與朝廷關係
文獻 藏文大藏經完備 宋元明清藏

學術研究路徑

  1. 區分下路(律藏、中觀)與上路(密續、大手印)弘法脈絡
  2. 依四大教派專頁比較見修傳統
  3. 研究元明清政教關係與漢傳宋元明清對照
  4. 利用甘珠爾、丹珠爾追溯譯經年代
  5. 接續寺院制度理解轉世與辯經

延伸研讀與關鍵專題

教義詮釋專題

術語與名相

後弘期:布達拉宮象徵教派復興時代(香港佛學研究館)
布達拉宮(後弘期)

Wikimedia Commons / CC BY-SA

術語釋義

下路弘法

仁欽桑布等自印度、尼泊爾引入教法,後弘期重要一支。

上路弘法

從西藏東部傳入之教法系統,與下路並稱後弘雙源。

CBETA 經典連結

延伸學術文獻